北京繁融律师事务所
BEI JING FANRON LAW FIRM
浏览:59 | 发布时间:2026-09-03
2026年9月,一批新法新规正式施行,覆盖法律服务、民生保障、网络治理、金融安全等多个领域。以下逐一梳理。
一、新修改的律师法: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
核心变化:
明确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意味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保障将进一步强化。
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此外,修正草案二审稿明确将宪法作为律师法的立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条款,增加与法律援助法相衔接的规定。
新律师法的施行,对律师行业规范发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住房公积金新规:装修、物业费可提取公积金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条例自1999年出台以来第三次、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系统性调整。
核心变化:
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
简化提取手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
缩短贷款审查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至10日。
扩大制度覆盖面。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推动全国互信互认。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三、出境入境管理新规:完善不准出境情形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自9月15日起施行。
核心变化:
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要求国务院外交、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及驻外外交机构根据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及时公开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
完善不准出境情形。对中国公民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以及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依法不准其出境。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得泄露、出售、非法提供在中介服务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加强境外风险防范。针对境外电诈、非法务工等危险圈套,《规定》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
四、AI客服新国标:不得隐藏转人工入口
我国首个聚焦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协同机制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 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GB/T 47746—2026)于9月1日起实施。
核心要求:
智能客服与人工客服切换需提供便捷入口并保障衔接顺畅,切换后要同步客户信息且不重复询问。平台必须设置清晰醒目的转人工菜单入口,不得层层隐藏。
经营者不能简单以“人工智能回答不代表公司立场”“算法生成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企业需要对智能客服的回复内容负责。新国标明确“分工要科学,简单的问题交给AI,复杂的纠纷要及时流转到人工”。
五、微短剧新规:分类管理、AI生成需标识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核心规定:
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少于二十分钟,主题主线明确、故事情节连续完整、人物角色突出的剧集。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微短剧不得载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11项内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应当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六、中小微企业迎利好:个人信息保护合规门槛降低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由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发布,于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针对处理个人信息不足10万人的中小微企业等小型主体,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简化了个人信息合规义务。
规定明确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取得个人同意、受理个人行使权利申请、删除个人信息等的简化措施。此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这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合规成本,兼顾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市场创新发展。
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即将施行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施行。
核心规定:
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诱导性营销话术。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的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