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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再升级:3年1242人被诉,最高获赔1800万

浏览:54 | 发布时间:2026-08-19

2026年8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保护商业秘密 护航产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会上介绍了一组数据: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488件1242人。短短三年半,1242人被诉。商业秘密保护,正在经历一场力度空前的升级。

 

一、刑事追责力度空前:双罚制、高罚金、行刑衔接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历来以技术性强、举证难度大著称。检察机关为此建立健全了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检察+技术”办案机制优势。

 

在追责力度上,检察机关落实 “双罚制”要求——对构成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加强罚金刑适用,切实提高犯罪成本。

 

同时,检察机关推动完善商业秘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对作出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防止不刑不罚,形成治理闭环”。

 

二、民事赔偿力度升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人获赔1800余万

 

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保障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7件。

 

其中,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权利人获赔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1800余万元。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一并推进,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侵权成本。

 

三、“两高”新司法解释:入罪门槛降至30万元

 

202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共31条。其中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系统性调整:

 

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三十万元以上”。二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的,数额降低为“十万元以上”。将最高法定刑提高至十年。

 

此外,司法解释扩充了入罪情形:将直接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以及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情形,均纳入侵犯商业秘密罪。

 

四、典型案例: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案

 

在最高检指导办理的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中,14名被告人被认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案情显示:被告人张某原系海思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创立尊湃公司,拉拢多名海思公司员工加入。为缩短研发周期,多名员工以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海思公司Wi-Fi芯片技术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达3.17亿元。

 

2025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内鬼”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针对被害企业内部管理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五、新规已施行:《商业秘密保护规定》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6年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总局令第126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1995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新规首次将 “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细化了远程办公、跨境协作场景下的保密要求。同时,列举了八类合理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人员管理、物理隔离、技术防护(权限分级、数据脱敏、操作日志留痕)、载体管理、设备管控、离职管理等。

 

六、给企业的几点提示

 

第一,建立分级保密制度。 对核心技术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同层级人员设置差异化访问权限。

第二,完善员工入职离职管理。 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离职时做好交接和脱密管理。

第三,落实技术防护措施。 包括权限分级、数据脱敏、操作日志留痕等,特别是远程办公和跨境协作场景下的保密措施。

第四,及时固定证据。 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明确表示将持续加大对企业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繁融律所提示: 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之一。随着刑事追责力度加大、民事赔偿标准提升、入罪门槛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风险正在急剧上升。企业应尽快对照新规要求,完善内部保密制度,构建系统化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